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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IS CONVENTION
《巴黎公约》途径涉外专利申请

巴黎公约途径向外申请

申请人向国外申请专利的途径

目前中国的申请人向国外申请专利有两种途径:
A. 传统的巴黎公约途径。若想获得多个国家的专利,申请人应自优先权日起十二个月内分别向多个国家专利局提交多份申请文件,并缴纳相应的费用。
B. PCT途径。

巴黎公约途径的好处

巴黎公约的重要原则之一是“优先权原则”,该原则是指申请人在该公约任一成员国就一项发明创造第一次提出申请后,在一个特定期限内(即优先权期限:外观设计为6个月,发明或实用新型为12个月),同一申请人也可就其同样的发明创造在其他成员国提出申请(在后申请),这些在后申请被认为是与第一次申请同一天提出的。申请人在某一成员国提出申请后,可有6个月或12个月的时间就是否申请外国专利作出决定。一旦申请人决定申请外国专利,即可在上述期限内提出申请并要求优先权。

与PCT途径向外申请的不同

如果申请人仅需向一个国家或者少数几个国家申请专利时,可以考虑通过巴黎公约途径向国外申请专利。
当申请人希望以一项发明创造得到多个国家保护时, 利用PCT途径比较合适。因为通过PCT途径仅需向中国专利局提出一份国际申请, 而免除了分别向每一个国家提出国家申请的麻烦。当申请人仅需向一个国家或者少数几个国家申请专利时, 利用巴黎公约途径是适宜的。
通过巴黎公约途径可以保护的客体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申请人可以根据每个国家规定的语言提交译文,缴纳费用,分别进入各个国家进行常规审查,授权。

巴黎公约途径与PCT途径的比较

国际业务种类

申请外国专利

PCT途径

PCT国际阶段代理服务

PCT申请之前文件的准备,确认;PCT申请的提交及受理;PCT申请受理后相关中英文通知书的转达;期限监控;PCT国际检索报告及书面意见的分析;客户咨询意见的答复

PCT国家阶段代理服务

PCT进入国家阶段后的全权代理服务,包括与国外事务所的沟通,相关文件及通知书的翻译以及转达,期限监控与提醒,审查意见的分析建议等

国际阶段初步审查请求

国际初步审查程序为PCT国际阶段的可选程序,申请人可以根据国际检索报告和书面意见自行决定是否提出国际初步审查请求

国际阶段著录项变更请求

PCT申请受理之后涉及到申请人,发明人等基本著录项信息的变更

巴黎公约途径-代理服务

全权代理服务,包括与国外事务所的沟通,相关文件及通知书的翻译以及转达,期限监控与提醒,审查意见的分析建议等

翻译服务

向国外申请专利时提供相应译文

国外专利检索与分析

国外专利的法律状态及专利有效性查询与分析

国外专利申请策略制定

根据客户具体情况以及要求制定合适的海外专利申请策略